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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刘士国教授受聘上海市委首批法律顾问

发布日期: 2018年03月08日

3月2日下午,上海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举行,公司刘士国教授等5名同志被聘任为市委法律顾问,标志着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。刘士国教授作为市委法律顾问代表在会上作了发言,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市委书记李强向市委法律顾问颁发聘书。

李强书记在讲话中指出,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提高依法治市水平的重要举措,希望大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守牢法律底线、聚焦中心工作、立足自身优势,发挥好把关、参谋、纽带作用,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,为推进法治上海建设作出更大贡献。

李强指出,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,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。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把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”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。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,市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,就是要把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更好地纳入法治轨道,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科学、民主、依法决策水平。

李强强调,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,把向法律顾问咨询作为工作习惯培养起来,把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作为必经程序固化下来。法律顾问要发挥好把关作用,以法治视角和专业眼光,在市委审议立法规划计划、作出重大决策、出台重要文件、处置重大事件过程中,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,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当好“守门员”,从源头上守牢法律底线。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,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重点难点问题,多研究多思考,多提建设性意见,当好市委依法决策的“智囊团”。要发挥好纽带作用,把开展工作与深入基层、联系群众结合起来,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和群众呼声,为经济社会发展凝聚更多正能量。

刘士国,男,1954年生,山东禹城人,中共党员,法学博士,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现为永利集团医事法研究中心主任,304am永利集团官网民商法学科带头人,中国民法学会副会长,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成员。研究方向为民法总论、民法解释学、侵权责任法、医事法等。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与一般项目、省部级等课题若干项。出版专著《科学的自然法观与民法解释》《现代侵权损害赔偿研究》《中国民法典制定问题研究》《侵权责任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》,主编《民法总论》《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研究》《法解释的基本问题》《医事法前沿问题研究》等,并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“医事法专题研究丛书”系列专著(截止2014年已经出版5部)。在《法学研究》《中国法学》等期刊发表约百篇法学论文,论文《关于完善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建议》、《类型化与民法解释》等产生过较大影响,并曾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。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《重金属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机制研究》首席专家。